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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險人在農作時受傷,請領傷害給付及就醫津貼之資格為何?如何給付?
- 請領資格:被保險人因從事農作受傷治療中且不能工作,喪失或減少收入,自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發給傷害給付及就醫津貼。
- 給付標準:
傷害給付:第1年按被保險人當月投保金額70%發給每日238元,如經過1年尚未痊癒仍在治療中者,第2年按當月投保金額50%發給每日170元,前後共以2年為限。
就醫津貼:發給日數與傷害給付日數相同,分門診就醫津貼每日50元及住院就醫津貼每日900元。
資料來源: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便民服務-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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