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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傷害給付及就醫津貼之期限?

請求權時效為2年。傷害給付係按日計算,傷害期間超過15日者,以15日為1期,於期末的第2天起請領;未滿15日者,以傷害治療終止的第2天起請領。若須長期治療者,可以分次請領,也可在恢復農作後一次請領,惟務必於2年請求權時效內辦理請領手續。

資料來源: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便民服務-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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