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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裁減人員身分繼續加保勞保局者,按規定皆須辦理轉帳代繳勞工保險費,為何轉帳扣款後未按月收到勞保局寄發之收據?

裁減人員繼續加保勞保局者為個人身分,並不像一般投保單位(公司、行號)必須逐日紀錄帳務,所以本局並不會按月寄發收據。本局每年3月底前均將被保險人年度繳費資料提供予國稅局,報稅期間若需繳費證明,請利用自然人憑證至本局網站查詢或持身分證及印章親自向本局各地辦事處查詢列印,亦可直接電洽本局保費組保費處理科(02-23961266轉分機3302)申請繳費證明。

資料來源: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便民服務-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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