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108.04.01 ─ 擔心勞保年金被扣押?開立年金專戶你免驚!
Q: 小花已經到退休年齡,希望退休後每個月都還能有一筆固定的收入,維持退休後的生活,經審慎考量後,決定選擇月領勞保老年年金給付,但小花前因投資失利,目前尚欠多家銀行貸款逾期未繳,小花擔心未來自己會因債務的拖累而領不到年金,終日惶恐不安,不知道應該如何處理?
A:請領勞保年金,可以向勞保局申請開立年金專戶,專供每月匯入年金給付,年金專戶內之存款,依法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
請領勞保年金給付,可以開立年金專戶,保障退休生活!
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29條第2項的規定,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依規定請領年金給付者,得檢具保險人(勞保局)出具之證明文件,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專供存入年金給付之用,以保障申請人領取給付的權益。
申請人在申請勞保年金給付時,如有債務方面的問題,可以同時向勞保局提出開立「年金專戶」之說明書,經勞保局審查同意,再由申請人持勞保局出具的證明文件連同身分證及印章,到臺灣土地銀行各地分行或郵局開立年金專戶。
年金專戶和一般帳戶相同,專戶內的存款可以自由分次提領,存款期間也會計算利息。此外,如果申請人已經在郵局開立「救助專戶」,因該專戶同時具有「年金專戶」的功能,免再另外開立年金專戶。
已經在領取勞保年金者,也可以申請年金專戶!
目前已持續每月在領取年金給付的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如果突然有相關的債務問題,一樣可以向勞保局申請開立年金專戶,以保障自己的給付權益哦!
貼心提醒:
A:請領勞保年金,可以向勞保局申請開立年金專戶,專供每月匯入年金給付,年金專戶內之存款,依法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
請領勞保年金給付,可以開立年金專戶,保障退休生活!
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29條第2項的規定,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依規定請領年金給付者,得檢具保險人(勞保局)出具之證明文件,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專供存入年金給付之用,以保障申請人領取給付的權益。
申請人在申請勞保年金給付時,如有債務方面的問題,可以同時向勞保局提出開立「年金專戶」之說明書,經勞保局審查同意,再由申請人持勞保局出具的證明文件連同身分證及印章,到臺灣土地銀行各地分行或郵局開立年金專戶。
年金專戶和一般帳戶相同,專戶內的存款可以自由分次提領,存款期間也會計算利息。此外,如果申請人已經在郵局開立「救助專戶」,因該專戶同時具有「年金專戶」的功能,免再另外開立年金專戶。
已經在領取勞保年金者,也可以申請年金專戶!
目前已持續每月在領取年金給付的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如果突然有相關的債務問題,一樣可以向勞保局申請開立年金專戶,以保障自己的給付權益哦!
貼心提醒:
- 「年金專戶」是提供給勞保年金給付的申請人使用,且「僅供」勞保局匯款,不得作為其他用途。
- 國民年金保險、勞工退休金的月退休金以及老農津貼也都可以向勞保局申請開立專戶!
資料來源: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便民服務-常見問答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