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日工時小宣導:

每日正常工時超過8小時部分,須按時薪另再計給加班費。

國定假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

每7日應有2日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不得使勞工連續出勤逾6日),另1日為休息日。

辛苦的大家 端午連假好好休息一下吧!

#勞基法

#加班

#正常工時

#例假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祝您端午節快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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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勞動臺北官方臉書粉絲團

如何申請 勞資爭議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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