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權益

新冠肺炎疫情嚴重影響各行各業,勞動部調查約84%工作者未受影響,但有1.2~5.6%面臨裁員減薪,因受到這波疫情影響,許多公司開始縮減人力。當然也衍伸出許多短期職缺的工作需求,如約聘人員。

Q.何謂約聘人員?

雇主因應時期及業務上,需要密集但短暫的勞動需求,因此雇用「短期」勞工,例如只簽一年一期的勞動契約,這一類的勞工屬於約聘人員。

Q.約聘人員離職能拿資遣費嗎?

1.政府機構依照「聘用條例」雇用的勞工,不能拿資遣費

2.民間企業的約聘勞工,"可能可以"拿資遣費

民間企業雇用約聘勞工依照勞基法第17條規定,不管是雇主歇業、虧損被迫資遣勞工,或是認為勞工不適任而主動資遣員工,勞工都可以向雇主索取資遣費。但如果勞工是因為契約到期,「期滿離職」的話,雇主就不需要給資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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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台灣就業通 TaiwanJobs W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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