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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權益

許多求職者在面對求職過程中,時常會遭遇到歧視問題,導致無法順利求職,此時應該要如何尋求協助?

「就業歧視」是指雇主以求職者或所僱用員工與執行特定工作無關之特質,來決定是否僱用求職者或受僱者的勞動條件,且雇主在該項特質上的要求是不平等、不合理的行為。

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者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

如果求職時遇到以上情形,可以向地方主管機關的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進行申訴,如認定違法,主管機關將依法予以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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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台灣就業通 TaiwanJobs W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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