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勞保局核定墊償案件不服時,是否有行政救濟管道?

 

申請人如果對於勞保局的核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核定通知文件之日起30日內,填具訴願書,並檢附原核定通知文件影本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經由勞保局向勞動部提起訴願。

 

資料來源:

勞動部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墊償-勞工/員工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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