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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強制勞工於下班後參加與業務頗具關連性之教育訓練,訓練時間應否計入工作時間❓

 

勞雇主強制勞工參加與業務頗具關連性之教育訓練,其訓練時間應計入工作時間。惟因訓練時間之勞務給付情況與一般工作時間不同,其給與可由勞雇雙方另予議定。又訓練時間與工作時間合計如逾勞動基準法所訂正常工時,應依同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計給勞工延長工時工資。

 

資料來源:

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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