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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會何種情形可僅辦理勞退新制開戶並為勞工提繳❓

 

 A:

管委會所僱勞工如皆屬不適用就業保險者(年滿65歲以上,或未滿65歲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者等),始可僅辦理勞退新制開戶,請填寫「勞工退休金提繳單位申請書」及「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表」,並檢附管委會報備核准相關文件、現任主任委員當選會議紀錄以及主任委員之國民身分證影本,送勞保局辦理。

 

資料來源:

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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