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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勞工朋友會以為只要是「非工作因素」受傷住院,就無法請領勞保傷病給付,其實勞保傷病給付除「職災傷病給付」外,還有一項給付叫做「普通傷病給付」。

 

只要勞保被保險人因「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住院,導致不能工作薪資受損,且正在治療中,在住院的第4日起至出院日止,就可請領普通傷害補助費或普通疾病補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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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傷害給付標準是按被保險人遭受「傷害」或「罹患疾病」住院診療的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x50%」,並於住院不能工作後的第4日起發給,每半個月給付1次,以6個月為限。

 

但傷病事故前,參加保險的年資已滿1年,增加給付6個月,前後合計共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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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因為安胎需要在婦產科診所住院,也能申請傷病給付嗎?

 

答案是可以喔!

 

現在不管在醫院還是在診所安胎,只要住院4天以上,不能工作,未能取得原有薪資,都可以跟勞保局申請傷病給付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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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多久可以收到補助呢?

 

審查通過後,勞工保險局在收到申請書當日起10個工作天內核付,並在核付後約3至5個工作日匯入申請人所指定國內金融機構的本人名義帳戶。

 

傷病給付申請書可以到這裡下載喔:https://www.bli.gov.tw/0103229.html

 

針對普通傷病給付有任何疑問,歡迎到「勞工保險局FB粉絲團」找小葵提問( ´▽` )ノ

 

資料來源:

勞工保險局官方臉書粉絲團

如何申請傷病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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