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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職劇場】過完年換工作,健保加退保如何處理?

過完年,正是上班族轉換跑道的時節。相信各位也對換工作期間的加退保處理事項有所疑慮?

提供您一個錦囊妙計✨✨

1⃣假設您於110年2月28日(當月最後一日)自公司離職,公司應扣收您110年2月份健保費並於110年3月底前向健保署繳納。

2⃣如果您於110年2月27日(非當月最後一日)以前離職,公司即不得扣收您110年2月份健保費。

3⃣如果已經扣收應退還給您,您也應即以適法身分自離職日起,在下一個投保單位銜接投保,並繳納110年2月份健保費。

📍為避免轉換工作時發生健保費扣收與否之爭議,提供您一個職場小錦囊:籲請民眾應保留離職當月薪資單,並查明公司是否扣收健保費。以確保自身權益。

離職員工健保權益👀 https://ppt.cc/fKjt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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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健保署臉書粉絲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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