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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公司僱用員工未滿5人,是不是就不用幫員工加保了呢?

  1. 已辦理登記並僱用員工1人以上的單位,就應該幫員工辦理參加就業保險
    僱用員工未滿5人的公司行號,雖然不是勞保的強制投保單位,仍然可以自願投保的方式幫員工參加勞工保險,員工參加勞工保險將同時取得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身分;又已辦理登記並僱用員工1人以上的單位即為就業保險的強制投保單位,所以僱用員工未滿5人的公司行號如果不願意為員工參加勞工保險,仍應該為員工申報參加就業保險。
  2. 僅參加就業保險的投保單位應使用就業保險專用書表辦理投保手續
    辦理就保單位新投保手續時,應填寫「就業保險投保申請書」、「就業保險加保申報表」,並檢附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證件影本及負責人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各2份,之後如遇有新進員工到職、員工離職、薪資調整或資料變更時,應分別填寫「就業保險加保申報表」、「就業保險退保申報表」、「就業保險投保薪資調整表」、「就業保險投保單位變更事項申請書」、「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變更事項申請書」向本局申報。

 

資料來源: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便民服務-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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