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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G🤦♀️這種開除理由真的是 #超瞎 的啊🙄快跟 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 來看看你有沒有遇過這種事!
「我居然被開除了!只因為我無法配合公司加班!這合理嗎⁉😡」
這款老闆違法了啦😤!需要 #經工會 或 #勞資會議 同意,老闆才能要求勞工加班喔!還用這種理由逕行開除,真的是欺人太甚耶!🤬
🤓勞工局貼心小提醒
雇主要解僱勞工,須符合勞基法12、13條規定,不能以勞工不配合加班為由而開除!
#生活法律沙龍
新北勞動雲 #勞動檢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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