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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津貼 #補助資訊 

今天來介紹勞動部為協助失業者就業,所提供的的「跨域就業津貼」!!

*那些人才能申請呢:[失業期間連續達3個月以上]或[非自願性離職者] 且 就業地點與原日常居住處所距離30公里以上。

*補助包含哪些項目呢:

(1) 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最高3,000元/月(最長12個月)

(2) 搬遷補助金:最高30,000元(核實發給)

(3) 租屋補助金:最高5,000元(最長12個月)

***失業勞工可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推介跨域(異地)就業成功且連續受僱同一僱主滿30日,即可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網址: https://www.wda.gov.tw/cp.aspx?n=A25A31DE8D66F1C6&s=C8B81163CD9BA0FD&fbclid=IwAR01m3PkfOac-Uqvb3cKzZalQC96qiXl8Va5v0klbrabRGKVPjJepk5RK2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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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台灣就業通 TaiwanJobs W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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