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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津貼 #補助資訊
今天來介紹勞動部為協助失業者就業,所提供的的「跨域就業津貼」!!
*那些人才能申請呢:[失業期間連續達3個月以上]或[非自願性離職者] 且 就業地點與原日常居住處所距離30公里以上。
*補助包含哪些項目呢:
(1) 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最高3,000元/月(最長12個月)
(2) 搬遷補助金:最高30,000元(核實發給)
(3) 租屋補助金:最高5,000元(最長12個月)
***失業勞工可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推介跨域(異地)就業成功且連續受僱同一僱主滿30日,即可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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