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權益

 

再過幾天就是清明節及兒童節連假,你知道這段時間上班,薪水及加班費該如何計算嗎?今年清明節為4月4日星期六與兒童節為同一天,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5條規定,兒童節於4月3日(星期五)放假,

 

如勞工工作日為週一至週五、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清明節4月4日(星期六)因適逢休息日,應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之1規定擇日補假,又勞雇雙方如約定於4月2日補假,補假當天性質為國定假日。

 

因此,勞工如於4月2日清明節補假日或4月3日兒童節出勤者,雇主應加倍發給工資。至於4月4日出勤者,雇主應給付休息日加班費。

 

#清明節 #兒童節 #出勤工資懶人包

91267452_2789161111173036_2912339447070588928_n.png
 

資料來源:

台灣就業通 TaiwanJobs WDA

arrow
arrow

    人資HR兼總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