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因來源國本次疫情暫停輸出,致雇主無法於招募許可、入國引進許可期限屆滿前引進移工時,權益如何保障

 

A:

雇主可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於原許可屆滿之日前後30日內,向本部申請延長3個月內引進期限,並以申請1次為限。

 

資料來源:

勞動部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人資HR兼總務 的頭像
    人資HR兼總務

    人資HR兼總務經驗分享的部落格

    人資HR兼總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