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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全站分類:職場甘苦
Q:關於勞工兼辦其他工作,所領之各項津貼或加班費是否列入平均工資計算疑義
A:勞工兼辦職工福利委員會及住宅輔建福利互助委員會工作,所領之各項津貼或加班費是否列入平均工資計算,應視該工作及給與是否由雇主指派及發給而定。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七年四月二十九日台87勞動二字第○一六四六九號函)
資料來源:
★ 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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