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勞動權益 輪班間隔須達11小時

 

輪班制勞工請注意,自3/1起排班間隔須達11小時,讓您告別血汗班表!醫護相關人員也都適用喔!

 

※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但書適用範圍:http://goo.gl/vwNzAD

※勞動基準法修法專區:http://goo.gl/49ZG4V


29541682_1612654942156998_6100499472876163540_n.jpg

資料來源:

台灣就業通 TaiwanJobs WDA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輪班制 輪班 排班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人資HR兼總務 的頭像
    人資HR兼總務

    人資HR兼總務經驗分享的部落格

    人資HR兼總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