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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員工每天工作時間是多久?

 

A:

✍️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

 

✍️若雇主在正常工作時間外延長勞工工作時間(即加班),須經工會同意,如無工會,則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工作時間延長。

 

✍️應依法計給加班費(1個月加班時數合計不超過46小時),且1日工作時間合計不得超過12小時。

 

想知道如何計算加班費嗎?

 

請參考 How 老闆須知:https://labweb.mol.gov.tw/

 

加班費試算系統:https://labweb.mol.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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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教育文化

#勞動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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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勞動臺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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