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時數若已超過法定範圍,可否抵用於下一年?

  

Q:小央在公司擔任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的職務,按照規定他應該每2年要接受至少6小時的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小央算算他2年內已經有10小時的訓練時數了,他想知道超出法定至少6小時的那4小時,可以併入下2年的時數計算嗎?

  

A:不可以喔!

  

勞工於年限內所接受之在職教育訓練時數超越法令規定,尚無法併入(或抵充)下一次年限所需之時數。

  

為了使勞工能夠與時俱進,獲取法規或其他相關新知,提升相關從業知能並且保障自身從業安全,「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規定依從事種類,應於規定每一時限前接受足夠時數之在職教育訓練,而且相關法令與安全訓練等內容是可能更新或修改的,提醒要在規定年限回訓,以確保掌握最新的資訊喔!

   

相關連結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資訊網:https://goo.gl/XscLTK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https://goo.gl/aIuxWZ

#提醒 因應facebook演算法改變,要完整接收勞動臺北消息,除按讚外,請開啟「追蹤」或「追蹤中」旁倒三角形內的「通知」或「搶先看」喔!

#職業安全衛生


19399733_821386571360915_4006961900928969765_n.jpg

 

資料來源:

勞動臺北

arrow
arrow

    人資HR兼總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