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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小華上次產檢假請1小時,這次想請3小時可以嗎?

A:可以的喔,產檢假有5日,可以「半日」或「小時」為單位來做申請,但需要注意的是擇定以「半日」或「小時」為請假單位後,不得變更。例如第1次係以「小時」為單位來申請,則爾後這個產期的產檢假就需以「小時」來申請。

 

相關法規連結:

性別作平等法第15條:https://ppt.cc/frjBPx

勞動部104年5月29日勞動條4字第1040130594號令:https://ppt.cc/fcCLr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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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檢假

#性別工作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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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勞動臺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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