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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葵去年生完小孩,向公司辦理育嬰留職停薪及續保勞(就)保,並請領就保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最近因為身體不適,在醫院住了10天,她可以再請領勞保普通傷病給付嗎?

🔎狀況解析🔎

就保育嬰津貼與傷病給付都屬於薪資補償性質,基於社會保險不重複保障原則,如在請領就保育嬰津貼期間內因傷病住院診療,就不能再請領勞保普通傷病給付。

但是如果是在領完育嬰津貼之後因生病住院治療,因請領期間未重複,就可以請領勞保普通傷病給付,以保障這段期間的經濟生活。

詳細內容說明👉https://reurl.cc/GEo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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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勞工保險局官方臉書粉絲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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