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文
部落格全站分類:職場甘苦
雇主應依規定將每月為勞工所提繳勞工退休金金額,於勞工薪資單中註明或另以其他書面或電子郵件傳輸方式通知勞工,勞工自願提繳之退休金,亦應一併註明。
資料來源:
★ 勞工保險局官方臉書粉絲團
人資HR兼總務經驗分享的部落格
人資HR兼總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