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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勞保生育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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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領要件:被保險人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請領生育給付。

(一)參加保險滿 280 日後分娩者。

(二)參加保險滿 181 日後早產者。

早產的定義:為胎兒產出時妊娠週數 20 週以上(含 140 天)但未滿 37 週(不含 259 天)。如妊娠週數不明確時,可採胎兒產出時體重超過 500 公克但未滿 2,500 公克為判斷標準。

(三)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且符合上述規定之參加保險日數,於保險效力停止後一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者。

 

※全民健康保險施行後,男性被保險人之配偶分娩、早產、流產及女性被保險人流產者,均不得請領生育給付,僅女性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可以請領生育給付。

 

※ 所謂【早產】係指胎兒產出時妊娠週數20週以上(含140天)但未滿37週(不含259天)。如妊娠週數不明確時,可採胎兒產出時體重超過500公克但未滿2,500公克為判斷標準---依照勞動部105年3月11日勞動保2字第1050140098號函釋規定。

 

生育給付電腦試算  

 

二、給付標準:

1.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者,按被保險人分娩當月(包括當月)起,前 6 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生育給付 60 日。

2.分娩或早產為雙生以上者,按比例增給。

※ 又被保險人同時符合相關社會保險生育給付或因軍公教身分請領國家給與之生育補助請領條件者,僅得擇一請領。但農民健康保險者,不在此限。

 

三、請領生育給付,應檢具下列書據證件:

(一) 勞工保險生育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二) 嬰兒出生證明書(已辦理出生登記者免附。

(三)死產者,死產者,應檢附醫院、診所或領有執業執照之醫師、助產人員所出具之死產證明書(需載明產婦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日期、最終月經日期、死產日期及原因)。

(四) 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於保險效力停止後一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在國外分娩或早產者,應另檢附因該次懷孕事故曾在國內醫院或診所就診之相關證明文件;如提供國內就診證明有困難者,得檢附在國外醫院或診所就診之相關證明文件(前述國內、外證明文件均須載有就診日期及懷孕週數或最終月經日期)。

(五) 所檢附之出生證明書或相關證明文件為我國政府機關以外製作者,除應檢附被保險人護照影本外,應經下列單位驗證(證明文件如為外文者,須連同中文譯本一併驗證或洽國內公證人認證):

1.於國外製作者,應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或辦事處驗證;其在國內由外國駐臺使領館或授權機構製作者,應經外交部複驗。(外交部有權視須複驗之文件性質及其辦理方式決定受理與否,如有疑義請逕向該部領事事務局洽詢,電話:02-23432888)

2.於大陸地區製作者,應經大陸公證處公證及我國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

3.於香港或澳門製作者,應經我國駐香港或澳門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驗證。

 

四、請領期限:領取生育給付之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因 5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五、附註:

(一)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者,其夫不得申請配偶生育給付。

(二)被保險人流產、葡萄胎及子宮外孕者,不得申請生育給付。

(三)申請時應據實填寫,如有虛假之偽造、詐欺行為者,將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四)已透過網路申辦或戶政事務所通報申請生育給付者,無須再重複填寫申請書寄送勞工保險局,以免增加給付核付作業時間。

 

注意事項:

※戶政事務所辦理子女之出生登記同時申請生育給付:

1.被保險人僅須備妥本人之國內金融機構或郵局存簿帳戶資料,透過戶政事務所通報申請。

2.被保險人如因故無法親自辦理,應於填妥委託書後交由受託人代為申請(委託書可至內政部戶政司官網或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下載使用)。

 

給付之核發

申請手續完備經審查應予發給者,勞工保險局於收到申請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核付,並於核付後約3至5個工作日匯入申請人所指定國內金融機構之本人名義帳戶。

 

書表下載

生育給付申請書

早(死)產證明書

於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或死亡登記同時申請勞保生育給付或勞保家屬死亡給付通報勞保局服務委託書

同意投保單位代為線上申辦勞保生育給付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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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1. 可郵寄或送件至勞工保險局申請

郵寄或送件地址:10013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 1 段 4 號「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收。

 

2. 持有內政部憑證中心透過戶政事務所核發之自然人憑證者,可利用網路申請生育給付:透過勞工保險局網站之「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系統(網址:https://edesk.bli.gov.tw/na/)申請,將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插入讀卡機,鍵入密碼、身分證號及出生日期登入後,選擇「申辦作業」/「勞保生育給付申辦」功能,即可開始鍵入申請資料提出申請。不受勞工保險局上、下班時間之限制。網路申辦相較於一般填寫紙本申請書流程,約可縮短3~5個工作日。另已經完成新生兒出生登記的人,不需要另寄送出生證明書到勞工保險局;但如果沒有辦理出生登記的人,勞工保險局會在收件後另以書面通知補送。

 

 

3.投保單位為所屬被保險人線上申請生育給付:(108年11月18日起實施)

須備妥被保險人同意由投保單位為其申辦勞保生育給付之「同意書」(空白書表下載),經投保單位授權指派之經辦人登入「投保單位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選擇「勞、就保給付申辦作業」/「勞保生育給付申辦」,即可開始進入申辦程序勞保生育給付委託投保單位線上申辦作業相關Q&A

 

※上述申請方式只要選擇一項辦理即可,已透過戶政事務所通報申請或透過網路完成線上申辦生育給付者,即無需再另寄送申請書件到本局,如重複送件因須併案審查,反而會增加核付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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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沒有自然人憑證的朋友,請本人攜帶身分證+250元工本費到各地戶政機關申辦,接著就可登入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https://edesk.bli.gov.tw/na/)進行操作囉!

自然人憑證怎麼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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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電話

生育給付查詢電話:(02)2396-1266轉2866

 

 

 

常見問題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懶人包(4)-婦女生育給付

我是懶人包 請點我

 

女性被保險人懷孕後因故離職退出勞保後分娩,可否請領生育給付?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於保險效力停止後1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若符合生育給付請領資格,仍得請領生育給付。惟被保險人同時符合相關社會保險生育給付或因軍公教身分請領國家給與之生育補助請領條件者,僅得擇一請領。但農民健康保險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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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有勞保太太無勞保,可否請領生育給付?

自84年3月1日全民健保實施後,分娩費改由健保署以醫療給付方式給付,只有女性被保險人得請領生育給付,男性被保險人不得請領。

 

女性被保險人分娩,如新生兒之出生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未記載生父姓名,可否請領生育給付?

可以請領生育給付。

 

流產是否可以申請生育給付?

不可。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31條、第32條暨第76條之1規定, 84年3月1日全民健康保險施行後,原屬勞工保險生育給付之流產分娩費部分改由健保署以醫療給付方式給付,勞工保險局不再給付;但勞保女性被保險人參加保險年資合計滿280日後分娩或滿181日後早產者,得按其分娩或早產當月起前6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請領生育給付之生育補助費60日。又相關流產與早產之區分依照勞動部105年3月11日勞動保2字第1050140098號函釋規定,早產之定義,為胎兒產出時妊娠週數20週以上(含140天)但未滿37週(不含259天)。如妊娠週數不明確時,可採胎兒產出時體重超過500公克但未滿2,500公克為判斷標準。據此,妊娠20週以下(不含140天)之懷孕流產(包括葡萄胎及子宮外孕),依上開規定不得請領生育給付。

 

申請生育給付是否一定要在同一個單位加保滿280日或181日以上?

有關「保險年資合計滿 280日後分娩或滿181日後早產」之規定,係指自始參加勞工保險迄分娩當日之累計有效年資,並不因更換單位而有所影響。

 

勞保女性被保險人在停保期間懷孕,嗣後在懷孕期間如有實際從事工作並參加勞保,且分娩前參加保險日數滿280日(早產滿181日),可否申請生育給付?

可以,依勞保條例規定,被保險人必須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且參加保險滿280日後分娩(或滿181日後早產),才能請領生育給付。所謂保險日數是指生產前「曾經」參加過勞保合計的年資。因此被保險人只要是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且生產時符合上述參加保險日數之規定,雖然是在懷孕期間才重新加保,還是可以請領生育給付。

 

想申請勞保生育給付,如何知道年資滿280天?

一、以自然人憑證查詢:透過勞工保險局網站之「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系統(網址:https://edesk.bli.gov.tw/na/)

二、透過「勞保局行動服務APP

三、勞動保障卡

四、郵政金融卡

五、電話:

1.語音查詢付費電話(412-1111轉123#;另行動電話及外島地區請撥02-412-1111轉123#)。

在「查詢被保險人投保資料」服務項目中:

(1)選擇1「查詢被保險人最近一筆異動資料」,輸入身分證號碼,即可查詢目前是否加保中,如再輸入服務單位保險證號,尚可提供在該單位之最近一筆異動(加保、退保或薪調)日期。

(2)選擇2「查詢被保險人勞保投保年資」,輸入身分證號碼及曾服務單位之保險證號,即可查詢勞保總計投保年資。 語音查詢目錄

2.勞工保險局電話服務中心(02-23961266轉分機3111):來電時請說明個人基本資料(包含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號)及最近各服務單位名稱,服務人員即可提供查詢勞保投保總年資。

六、臨櫃查詢:

1.親自查詢:攜帶有本人相片之身分證件(身分證、駕照、護照、健保IC卡)正本到勞工保險局 各地辦事處 ,當場就可以取得勞保投保資料(包含詳細加、退保、投保薪資調整日期及至查詢日止總計勞保投保年資)。

2.委託他人查詢:受託人到勞工保險局時請備妥委託書(載明委託事由、委託人及受託人雙方姓名、身分證號碼、出生年月日、戶籍地址及聯絡電話),並攜帶雙方有相片的身分證件正本及印章代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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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給付之請領時效有多久?

生育給付之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因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勞保生育給付申請書是不是一定要經過投保單位蓋章提出申請?

不需要,被保險人可以自行申請。如果自行申請者,「勞工保險生育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下方之投保單位證明欄免填。

 

申請生育給付是不是可以指定國內任何一家銀行或郵局的帳戶?

是的,申請勞保生育給付應提供申請人本人在國內金融機構之存簿帳戶(申請人可以指定任何一家銀行)或郵局的帳戶辦理。

 

已經申請勞保生育給付,會在何時領到?

申請手續完備經審查應予發給者,勞工保險局於收到申請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核付,並於核付後約3至5個工作日匯入申請人所指定國內金融機構之本人名義帳戶。

 

已經寄出生育給付申請書,或已於網路申辦、或透過戶政事務所通報申請生育給付成功者,要如何查詢勞保局有沒有收到及處理進度?

請您於上班時間8:30-17:30電洽勞工保險局普通事故給付組生育給付科查詢,電話(02)23961266轉分機2866。或至勞保局總局及各地辦事處臨櫃查詢。若持有內政部憑證中心透過戶政事務所核發之自然人憑證者,亦可利用勞工保險局網站之「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系統( https://edesk.bli.gov.tw/na/ )查詢處理進度。

 

符合勞保生育給付請領條件,但不符公保生育給付請領條件之女性公務人員,於請領勞保生育給付後,得否再申請軍公教生育補助?

依勞工保險條例第20條規定略以,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且符合該條例第31條第1項第1款或第2款規定之參加保險日數,於保險效力停止一年後,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者,得請領生育給付。第32條第3項規定略以,被保險人同時符合相關社會保險生育給付,或因軍公教身分請領國家給與之生育補助請領條件者,僅得擇一請領。

舉例: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20條第2項規定,但參加公保未滿280日分娩或未滿181日早產不符合公保生育給付請領條件,同時亦為軍公教生育補助之女性公教人員,僅得就軍公教生育補助及勞保生育給付擇一請領。

 

如果育嬰假期間又懷孕了,可以申請生育給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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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債務在身,擔心津貼入帳後會被扣押,怎麼辦?

若有債務問題,可向勞保局申請「就業保險專戶」,就保相關給付都會匯入此專戶中,裡面的存款不會被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

※申請方式和需備文件看這裡

※瞭解更多就業保險專戶資訊

 

同時符合國保跟勞保的生育給付請領條件時,兩種都可以申請?

有一種情況,就是女性被保險人在勞保加保期間懷孕,之後因要安胎而離職退出勞保,因而被納入國保,當她生產時,就有可能同時符合勞保生育給付跟國保生育給付的請領條件。而依照勞保跟國保的相關規定,如果同時符合請領國保跟勞保生育給付的請領條件時,只能選擇其中一種請領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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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生育給付個人線上網路申辦作業相關Q&A

(1)勞保生育給付網路申辦作業是什麼時候開始上線?

答:自104年1月27日開始上線。

 

(2) 如何於網路申辦勞保生育給付?

答:請於勞保局全球資訊網「線上申辦」/「個人申報及查詢」,將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插入讀卡機,鍵入密碼、身分證號及出生日期登入 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後 ,選擇「申辦作業」/「勞保生育給付申辦」功能,即可開始鍵入申請資料。

 

 

(3)透過網路申辦勞保生育給付成功後,是否還須另寄申請書件或補送出生證明書等附件到勞保局?

答:不需要。網路或書面申請只要選擇一項辦理即可,已完成網路申辦之被保險人,即無需再另寄申請書件到本局,如重複送件因須併案審查,反而會增加核付的時間。另已經完成新生兒出生登記的人,亦不需要另寄送出生證明書到本局;但如果沒有辦理出生登記的人,本局會在收件後另以書面通知補送。

 

 

(4) 網路申辦勞保生育給付是否須另寄送出生證明書等附件?

答:已經完成新生兒出生登記的人,不需要另寄送出生證明書到勞工保險局;但如果沒有辦理出生登記的人,勞工保險局會在收件後另以書面通知補送。

 

(5) 投保單位是否也可以透過單位憑證,在勞保局網站為被保險人申辦勞保生育給付?

答:可以,相關作業請詳見勞保生育給付委託投保單位線上申辦作業相關Q&A

 

(6) 被保險人利用網路申辦勞保生育給付,如何知道該申請案件已鍵入成功?

答:被保險人在鍵入完成進行「確認」後,系統會出現提示「申辦作業成功」的訊息,並受理產生1筆受理編號,即表示案件已申辦成功。

 

(7) 若被保險人表示已利用網路申辦,而勞保局卻查無其申辦資料該如何處理?

答:請於上班時間8:30-17:30電洽勞工保險局普通事故給付組生育給付科(02)23961266轉分機1468或1460查詢。

 

 

(8) 被保險人於線上申辦勞保生育給付完成後,才發現資料鍵入錯誤(如給付申請項目、帳號等)欲更正或欲撤回申請時,應如何處理?

答:

①申請資料鍵入當日發現資料鍵入錯誤時,可以再次進入網路申辦作業,於資料查詢畫面點選「修改」按鈕,進入系統後即可更正資料內容。

②申請資料鍵入當日即欲撤回申請時,可以再次進入網路申辦作業,於資料查詢畫面點選「刪除」按鈕,即可將該筆案件刪除。

③申請資料鍵入翌日以後才發現資料鍵入錯誤,因案件已進入審核程序,如欲更正申請內容,請另電洽本局普通事故給付組生育給付科承辦人詢問,電話(02)23961266轉分機2866。

 

 

(9) 被保險人帳戶有被扣押疑慮或給付款項欲匯入國外金融機構帳戶者,可否於網路申辦勞保生育給付?

答:不可以。本局已全面採用迅速、安全的金融機構媒體轉帳方式,將給付款直接匯入申請人指定之國內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所以使用網路申辦生育給付時,會要求鍵入國內金融機構帳戶資料,未鍵入者即無法申辦成功,如果被保險人有其他因素無法將給付款匯入國內金融機構或郵局的帳戶時,請改填紙本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本局辦理。

 

 

(10)網路申辦生育給付是否較紙本申請快速?

答:網路申辦勞保生育給付成功後,系統即直接受理產生受理編號,並於翌日產生相關申請書件送生育給付科審查,相較於一般填寫紙本申請書,須經過郵件投遞、郵務寄送、勞工保險局收件、申請書受理鍵錄後再送生育給付科審查等流程,約可縮短3~5個工作日。(如須補正、查證等作業之案件,所需工作日另計。)

 

(11)網路申辦有無時間限制?

答:沒有時間限制,被保險人全日24小時均可登入勞工保險局網站「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個人查詢」/「申辦作業」/「勞保生育給付申辦」作業。

 

(12)網路申辦生育給付,資料有無外洩可能?

答:勞工保險局網站採SSL加密傳輸機制,被保險人敏感性資料欄位亦予以加密儲存。

 

(13)被保險人利用網路申辦勞保生育給付,如出現網站無法登入、申請資料無法鍵入成功或有些操作上的細節等問題,該如何聯繫處理?

 

答:請於上班時間8:30-17:30撥打下列諮詢專線:

①系統諮詢(如:網站無法登入): (02)23961266轉分機3487、3488或3489。

②操作方式諮詢:(02)23961266轉分機1460、1468。

 

(14)已寄出生育給付申請書件或透過戶政事務所通報申請成功後,是否還需透過網路線上申辦勞保生育給付?

答:不需要,勞保生育給付申請管道多元,擇一方式請領即可,無須重複送件,如重複送件因須併案審查,反而會增加核付的時間。

 

 

(15)被保險人分娩之胎兒如為死產;或分娩雙胞胎以上,惟其中一胎為死產者,可否透過網路申辦勞保生育給付?

答:不可以,因胎兒如為死產,該案件審核時即無法勾稽到胎兒之出生登記資料,被保險人需另行提供證明文件送本局。因此,無論申請之新生兒為單胎或雙胎以上,只要其中有一胎兒為死產,請另填寫生育給付申請書件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死產證明書)自行向本局申請。

 

 

勞保生育給付委託投保單位線上申辦作業相關Q&A

 

(1)勞保生育給付委託投保單位線上申辦作業是什麼時候開始上線?

答:自108年11月18日開始上線。

 

(2)投保單位為所屬被保險人線上申辦勞保生育給付時,需另上傳什麼證明文件?檔案格式是否有設限?

答:

①投保單位為所屬被保險人線上申辦勞保生育給付,應先備妥被保險人同意由投保單位為其申辦勞保生育給付之「同意書」(空白書表下載),並於申辦時將「同意書」電子檔上傳至本局。

②為避免因表格格式不符須補正手續致延誤給付核付時間,請下載本局制式表格填寫,並請被保險人簽名或蓋章及浮貼本人之存摺封面影本。

③因JPEG、GIF、TIFF等檔案格式,其內容及檔案大小都可能輕易被修改,為維持文件之完整性及安全性,「同意書」電子檔限上傳PDF格式。

 

(3)投保單位應如何使用網路為所屬被保險人申辦勞保生育給付?

答:投保單位使用網路申辦勞保生育給付的步驟如下:

①步驟1:投保單位初次使用網路申辦勞保生育給付功能者,應先由單位之授權管理者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e化服務系統/「憑證註冊與指派作業」/「指派作業」/「授權指派作業」,新增投保單位經辦人之「勞保生育給付申辦」權限。

②步驟2:請被保險人出具同意由投保單位為其申辦勞保生育給付之「同意書」,並將「同意書」存成PDF格式之電子檔案。

③步驟3:經投保單位授權指派使用網路申辦勞保生育給付之經辦人以其本人之自然人憑證登入「投保單位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選擇「勞、就保給付申辦作業」/「勞保生育給付申辦」,即可開始進入申辦程序。

 

(4)投保單位於線上申辦勞保生育給付成功後,是否還須另寄申請書件或補送出生證明書等附件到勞保局?

答:不需要,網路或書面申請只要選擇一項辦理即可,已完成網路申辦之被保險人,即無需再另寄申請書件到本局,如重複送件因須併案審查,反而會增加核付的時間。另已經完成新生兒出生登記的人,亦不需要另寄送出生證明書到本局;但如果沒有辦理出生登記的人,本局會在收件後另以書面通知補送。

 

(5)投保單位透過網路申辦勞保生育給付,如何知道該申請案件已申辦成功?

答:於鍵入完成進行「確認」後,系統會出現申辦成功畫面,並受理產生1筆受理編號,即表示案件已申辦成功。

 

(6)投保單位於線上申辦勞保生育給付完成後,才發現資料鍵入錯誤(如子女出生日期、帳號等)欲更正或欲撤回申請時,應如何處理?

答:

①申請資料鍵入當日發現資料鍵入錯誤時,可以再次進入網路申辦作業,於資料查詢畫面點選「修改」按鈕,進入系統後即可更正資料內容。

②申請資料鍵入當日即欲撤回申請時,可以再次進入網路申辦作業,於資料查詢畫面點選「刪除」按鈕,即可將該筆案件刪除。

③申請資料鍵入翌日以後才發現資料鍵入錯誤或欲撤回申請,因案件已進入審核程序,如欲更正申請內容,請另電洽本局普通事故給付組生育給付科承辦人詢問,電話(02)23961266轉分機2866。

 

(7)已寄出生育給付申請書件或透過戶政事務所通報申請成功後,是否還需委託投保單位線上申辦勞保生育給付?

答:不需要,勞保生育給付申請管道多元,擇一方式請領即可,無須重複送件,如重複送件因須併案審查,反而會增加核付的時間。

 

(8)被保險人帳戶有被扣押疑慮或給付款項欲匯入國外金融機構帳戶者,可否委託投保單位代為線上申辦勞保生育給付?

答:不可以。本局已全面採用迅速、安全的金融機構媒體轉帳方式,將給付款直接匯入申請人指定之國內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所以使用網路申辦勞保生育給付時,會要求鍵入國內金融機構帳戶資料,未鍵入者即無法申辦成功。如果被保險人有其他因素無法將給付款匯入金融機構或郵局的帳戶時,請改填紙本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本局辦理。

 

(9)被保險人分娩之胎兒如為死產;或分娩雙胞胎以上,惟其中一胎為死產者,可否委託投保單位線上申辦勞保生育給付?

答:不可以,因胎兒如為死產,該案件審核時即無法勾稽到胎兒之出生登記資料,被保險人需另行提供證明文件送本局。因此,無論申請之新生兒為單胎或雙胎以上,只要其中有一胎兒為死產,請另填寫生育給付申請書件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死產證明書)自行向本局申請。

 

(10)被保險人未於國內設籍(包括外國籍被保險人),可否委託投保單位線上申辦勞保生育給付?

答:不可以,因被保險人未於國內設籍(包括外國籍被保險人),本局無法透過戶政資料確認被保險人身分,須另檢附居留證及護照影本,以利本局審核給付;又如相關證明文件係於國外製作者,其原文及中譯本需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請另填寫生育給付申請書件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自行向本局申請。

 

(11)投保單位透過網路申辦勞保生育給付是否較紙本申請快速?

答:使用網路申辦勞保生育給付成功後,系統即直接受理產生受理編號,並於翌日產生相關申請書件送本局普通事故給付組生育給付科審查,相較於一般填寫紙本申請書,須經過郵件投遞、郵務寄送、本局收件、申請書受理鍵錄後再送生育給付科審查等流程,約可縮短3~5個工作日(如須補正、查證等作業之案件,所需工作日另計)。

 

(12)透過網路申辦有無時間限制?

答:沒有時間限制,投保單位全日24小時均可登入本局網站進行線上申辦作業。

 

(13)投保單位透過網路申辦勞保生育給付,資料有無外洩可能?

答:本局網站採SSL加密傳輸機制,被保險人敏感性資料欄位亦予以加密儲存。

 

(14)投保單位使用網路申辦時,如出現網站無法登入、申請資料無法鍵入成功或有些操作上的細節等問題,該如何聯繫處理?

答:請於平日上班時間8:30-17:30撥打下列諮詢專線:

①系統諮詢(如:網站無法登入): (02)23961266轉分機3487、3488或3489。

②操作方式諮詢:(02)23961266轉分機1460、1468。

 

勞保生育給付改以簡訊通知取代書面寄送核定函Q&A

(1) 勞保生育給付核付案件,自何時起改以簡訊通知取代書面寄送核定函?

答:勞保生育給付核付案件自105年6月1日起改以簡訊通知取代書面寄送核定函,自是日起,如被保險人所送申請書「通訊方式」欄有填寫行動電話,勞工保險局會在生育給付核付的次日以簡訊通知。

 

(2) 勞保生育給付申請書如未填寫手機號碼,會以何種方式通知?

答:新式「勞工保險生育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的「通訊方式」欄行動電話下方會加註「勞工保險局核付後以簡訊通知,請務必詳實填寫行動電話」;若申請書未填寫手機號碼,勞工保險局仍會以書面寄發核定函。

 

(3) 申請勞保生育給付手續不全須通知補件及核定不給付之案件會不會以簡訊通知?

答:不會,申請勞保生育給付如手續不全,須通知被保險人或投保單位補送證明文件及核定不給付之案件,仍維持現行作業方式以書面寄送通知或核定函。

 

(4) 勞保生育給付核付後案件以簡訊通知,簡訊內容為何?

答:簡訊通知內容:「OOO您好:您所請之勞保生育給付,已於OOO年OO月OO日核定,將於5個工作日內匯入您指定之帳戶。勞保局關心您!」。

 

(5) 為什麼簡訊內容沒有告知可以領取生育給付的金額?要如何知道自己領到多少錢?

答:因涉及個資,簡訊內容不會告知申請人可領取之給付金額,請於收到簡訊後約5個工作日內至其指定之金融機構帳戶查詢金額。如確實需要補發書面核定函,請於收到簡訊後另向勞工保險局普通事故給付組保險收支科索取,電話(02)23961266轉分機2212。

 

(6) 被保險人如有申請其他生育補助或給付需要,須補發書面核定函,應如何索取?

答:如需補發書面核定函,請於接到簡訊後另向勞工保險局普通事故給付組保險收支科索取,電話(02)23961266轉分機2212。

 

(7) 申請勞保生育給付手續完備者,會在何時領到?

答:申請手續完備經審查應予發給者,勞工保險局會於收到申請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核付,並於核付後約5個工作日內匯入申請人所指定之國內金融機構帳戶。

 

(8) 已經寄出生育給付申請書,要如何查詢勞保局有沒有收到及處理進度?

答:請於上班時間8:30-17:30電洽勞工保險局普通事故給付組生育給付科查詢,電話(02)23961266轉分機2866。或至勞保局總局及各地辦事處臨櫃查詢。若持有內政部憑證中心透過戶政事務所核發之自然人憑證者,亦可利用勞工保險局網站之「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系統(https://edesk.bli.gov.tw/na/)查詢處理進度。


 

透過戶政事務所通報申請勞保生育給付(一站式便民服務)相關Q&A

(1)「一站式便民服務」是什麼時候開始實施?

答:自107年7月16日實施。

 

(2)如何透過戶政事務所通報申請勞保生育給付?

答:

①被保險人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子女之出生登記時,僅須備妥本人之國內金融機構或郵局存簿帳戶資料,經戶政事務所人員列印出申請書交由申請人確認資料無誤後簽名或蓋章,一次完成戶籍登記及給付申請。

②同時符合勞保或國保生育給付請領條件者,依規定僅得擇一請領(為免選錯給付項目致影響領取給付時程,申請時請務必確認選擇之申請給付項目是否正確)。

 

(3)勞保女性被保險人分娩可否委託家人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者,並申請勞保生育給付?

答:可以。被保險人可檢具委託書(含被保險人本人之國內金融機構或郵局存簿帳戶),委託他人代為提出申請。委託書可至內政部戶政司官網或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下載使用,並於填妥委託書後交由受託人備用。

 

(4)已透過戶政事務所通報申請勞保生育給付後,是否還需要再填寫申請書件寄送勞保局?

答:不需要,戶政事務所係每日將申請資料通報勞工保險局,無需再另行填書面申請文件寄送勞工保險局。另透過此管道申請生育給付者皆已完成新生兒出生登記,故亦無需另寄送出生證明到勞工保險局。

 

(5)已寄出生育給付申請書件或利用網路申請給付成功後,始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是否應同時通報申請生育給付?

答:不需要,勞保生育給付申請管道多元,擇一方式請領即可,無須重複送件。

 

(6)已透過戶政事務所通報申請勞保生育給付後,才發現提供之資料有誤(如申請給付項目、帳號等),應如何更正?

答:

①通報申請當日發現資料有誤,可請戶政事務所人員刪除該筆申請案並重行新增申請資料。

②通報申請翌日才發現資料有誤,因申請案已進入勞保局系統,如欲更正申請內容,請另電洽勞工保險局普通事故給付組生育給付科承辦人詢問,電話(02)23961266 轉分機2866。

 

(7)被保險人沒有金融機構帳戶或帳戶有被扣押等疑慮者,可否透過戶政事務所通報申請勞保生育給付?

答:不可以,因被保險人需另行提供書面說明及其他證明(如法院扣押證明、催繳本金及利息存證信函、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強制停用信用卡通知書、查封財產通知書……等)送勞保局,無法透過戶政通報系統申請,請改填紙本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勞工保險局辦理。

 

(8)透過戶政事務所通報申請勞保生育給付是否較紙本申請快速?

答:戶政事務所係每日將申請資料通報勞工保險局,相較於一般填寫紙本申請書,須經過郵件投遞、郵務寄送、勞工保險局收件、申請書受理鍵錄後再送生育給付科審查等流程,約可縮短2~5個工作日。(如須補正、查證等作業之案件,所需工作日另計。)



 

勞工保險局各地辦事處

 

戶政機關通訊錄

 

資料來源:

勞工保險局

勞工保險局 部落格

勞工保險局官方臉書粉絲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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