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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要書面核定函,應如何索取❓

 

答:被保險人如需要書面核定函,在填寫傷病給付申請書時,請「不要」勾選「□普通傷病核付後,同意以簡訊通知,不寄送紙本核定函」;如果經本局核付已收到簡訊後需補發書面核定函,請另向本局普通事故給付組保險收支科索取,電話(02)23961266轉分機2212。

 

資料來源: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如何申請傷病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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