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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公告108年藥價調整,平均調幅3.5%

 

 

中央健保署於1月28日公布藥價調整結果及生效日期,共計調升66項,調降7,470項,平均調幅約為3.5%,可減少整體藥費支出金額58.3億元,調整後新的藥品支付價格將自108年4月1日生效。

為讓藥價調整作業更具有可預測性,健保署自102年起試辦「藥費支出目標制」,每年就超出藥費支出目標值之額度作為藥價調整額度,據以調整健保藥品之支付價格,至105年底已試辦四年。經重新檢討後,新修正方案自106年起試辦三年,實施範圍不包含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HIV感染)、C型肝炎、罕見疾病及血友病等治療藥品費用,所以本次調整所計算之藥費及超出額度,均未含該等藥品費用,也未納入這一次的調整。

健保署表示,107年藥費支出金額超出目標值之額度為58.3億元,今(108)年依該超出金額及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依據藥價市場調查結果,針對交易價格已有下降的藥品進行調整。

這一次藥價調整後,可減少藥價差及緩和藥費支出的成長,調整效益可運用於支付新藥及適應症範圍擴大,使得全民共享藥價調整之效益。此外,為使藥品合理使用,健保署持續精進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及門診重複用藥管理方案,提供「跨院重複開立醫囑主動提示功能(API)」,即時回饋病人餘藥資訊,供醫師開立處方參考,並已於108年1月起擴大推動「門診重複用藥管理方案」,由現有的12大類擴大至60大類,避免重複用藥及藥品交互作用,讓資源更有效運用。

 

  • 發布日期:108-02-01

 

108年度全民健康保險藥品支付價格調整-對常見處方藥品之影響

 

資料來源: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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