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父母同為被保險人,如同時撫育2名未滿3歲之子女,可否以不同子女之名義,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可以。為兼顧育嬰留職停薪者之子女撫育需求及社會保險不重複保障原則,如父母同為就保被保險人,於撫育2名以上未滿3歲子女(如雙(多)胞胎子女),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同時辦理育嬰留職停薪,且符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請領條件者,得同時請領不同子女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至父母如係撫育1名未滿3歲之子女者,仍應於不同時期分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不得同時為之。
可以。為兼顧育嬰留職停薪者之子女撫育需求及社會保險不重複保障原則,如父母同為就保被保險人,於撫育2名以上未滿3歲子女(如雙(多)胞胎子女),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同時辦理育嬰留職停薪,且符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請領條件者,得同時請領不同子女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至父母如係撫育1名未滿3歲之子女者,仍應於不同時期分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不得同時為之。
被保險人符合請領條件,有同時撫養2名子女以上之情形,每次以請領1人為限,應先後個別提出申請,期間不得重疊。得於育嬰留職停薪開始時,先申請其中1名子女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領完6個月後再行提出申請另1名子女之津貼請領手續。
父母均為被保險人並符合請領條件者,可分別申請6個月津貼,但期間不得重疊,同一名子女父母分別請領合計最長可請領12個月。
申請人必須確實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向投保單位辦妥育嬰留職停薪請假手續後,才可提出申請津貼;至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請求權時效為2年,符合請領規定者,其請求權時效自得請領之日起因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係以1個月為1期,按月在每期的期初開始審查,如經審查符合請領規定,會於15個「工作日」內將給付款匯到您指定的金融機構帳戶。
1. 請領資格
被保險人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得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1)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
(2)子女滿3歲前。
(3)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辦理育嬰留職停薪。
1. 請領資格
被保險人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得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1)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
(2)子女滿3歲前。
(3)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辦理育嬰留職停薪。
不可以。申請人與原雇主間因離職事由發生勞資爭議,尚無就業保險法第23條規定之適用,不得據以請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不可以。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者,於受訓期間另有工作,考量社會保險適當保障原則及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發放之立法目的,不得繼續請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係指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於受訓期間為補助其生活所需而發給之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