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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心指數】★★★★★
為鼓勵領取失業給付之勞工提早就業,只要於未領滿前即受僱工作,並參加就業保險滿3個月以上,就可以申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按尚未領完的失業給付金額50%一次發給。
只要有自然人憑證,就可透過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申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可以省去郵局投遞或跑勞保局送件的時間喔!
歡迎勞工朋友們多加利用~
※網路申辦Q&A:https://www.bli.gov.tw/0101732.html
※e化服務系統:https://edesk.bli.gov.tw/na/
#就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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