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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公司驚傳倒閉,薪水和資遣費都沒領到怎麼辦?😱😱😱

A:

📍1.公司如已無法繼續營業(人去樓空、大門深鎖😰),有積欠勞工合計六個月以內之工資,或資遣費加計退休金合計六個月以內之欠款部份,可經由勞工保險局予以墊償,墊償要件之一為公司須經商業處解散公司登記或由勞動局先進行勞資爭議調解後續行歇業事實認定程序,有關歇業事實認定方面問題,可洽詢勞動局,☎電話:(02)27208889分機7015-7018、3325、3327。

📍2.若經確認公司已歇業,勞動局會核發歇業證明文件,此文件可辦理勞健保退保、申請就業保險失業給付及就業促進津貼,勞工朋友若已取得工資、資遣費及退休金之確定法定債權(通常須透過法院以支付命令或舉行簡易訴訟庭的方式確認),也可向勞工保險局申請墊償,如有任何工資墊償方面問題,可洽詢勞工保險局,☎電話:(02)23961266分機2921。

參考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8條: https://reurl.cc/Agq0K8 

地方主管機關辦理核發事業單位歇業事實之證明文件應行注意事項第3點:https://reurl.cc/qmd0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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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條件

#歇業事實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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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勞動臺北官方臉書粉絲團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墊償-勞工/員工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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