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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身心障礙者參加公職考試補習學費補助計畫】
為鼓勵本市身心障礙者參加國家考試(包含公務人員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增加就業機會及技能,使生活穩定,特訂定本計畫。
申請補助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0年12月10日止。
補助標準:
一、第一階段:補助實際學費金額二分之一。
面授課程最高補助新臺幣壹萬伍仟元,函授課程最高補助新臺幣柒千伍佰元。
二、第二階段:經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並領有考試及格證書者再補助實際學費金額二分之一。
面授課程最高補助新臺幣壹萬伍仟元,函授課程最高補助新臺幣柒千伍佰元。
計畫內容與申請方式詳見:
資料來源:
★ 勞動in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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