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Q:工會召開各項會議時,其應到人數應如何計算?

A:工會各項會議開會應到人數之計算,應以章程所定會員代表、理事、監事之名額或實際會員人數,於不扣除因公、因病及其他原因請假人數,應有過半數出席,始得開會。

📢 喜歡本文歡迎【按讚】+【分享】,讓更多朋友得知實用的勞動法令與資訊!

#工會會議

#過半數始開會

131520552_1789974164502146_1541145769529421049_n.jpg

資料來源:

勞動臺北官方臉書粉絲團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工會
    全站熱搜

    人資HR兼總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