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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小學堂

#育嬰 #留職停薪

🤔:「可以資遣育嬰留職停薪員工嗎?」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7條規定,若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申請復職,雇主不可拒絕!

除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主管機關同意:

1. 歇業、虧損或業務緊縮者

2. 雇主依法變更組織、解散或轉讓者

3. 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者

4. 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受僱者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者

雇主若有以上原因,未能使受僱者復職時

應於30日前通知,並應依法定標準發給資遣費或退休金。

🔍更多詳情: https://www.labor.taichung.gov.tw/1096160/post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性別工作平等法 #就業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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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渥克in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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