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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1.20 ─ 自營作業之計程車駕駛,可透過職業工會參加勞保

Q:「您好,請問您要到哪裡呢?」博雄為了貼補家用,考取職業駕照和執業登記證後,即買了一輛計程車靠行在計程車公司,由其自行駕駛提供載客服務。計程車公司告訴他,駕駛每月只需要支付固定的掛牌費,營業收入皆歸博雄所有,所以跟公司之間純粹是牌照租賃關係,實質上並不是僱傭關係,因此,公司不會幫他加勞保。博雄心想,他在路上開計程車有一定的風險,如此一來,他要怎麼加勞保來保障自己的權益呢?

A:自營作業的計程車駕駛,可以透過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
依規定,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應由所屬本業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博雄與計程車公司之間如果是「靠行」或「租賃」等關係而非僱傭關係,可以自營作業者的身分,加入工作所在地的本業相關職業工會(如汽車駕駛員、計程車駕駛員等職業工會)成為會員,再由工會為其申報參加勞保,以保障自身權益。另外,博雄也可以逕向勞保局自願提繳勞工退休金,趁年輕多存些退休老本。

貼心小叮嚀:
受僱於僱用員工5人以上公司行號之職業汽車司機,應由雇主申報參加勞工保險及提繳勞工退休金
依規定,受僱於僱用員工5人以上之工廠、公司、行號等有一定雇主勞工,應以其雇主為投保單位參加勞工保險,並按月提繳勞工退休金。計程車駕駛如果是受僱於僱用員工5人以上的計程車公司(行號),該公司(行號)即應於所僱用之駕駛到職當日為其申報參加勞保並提繳勞工退休金,以維護其勞動權益,避免日後經勞保局查明後,依規定核處罰鍰,並須負擔勞工之損失。
 

資料來源: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便民服務-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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