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年滿66歲時才提出老農津貼的申請,請問可否追溯補發之前未領取之津貼?

老農津貼的發放是採申請制,應由申請人依規定填具申請書提出申請,經本局審查合格者,自申請當月生效,並不是由本局主動發給,如果您沒有在年滿65歲當月依法定程序提出申請的話,是不能請求補發的。

資料來源: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便民服務-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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