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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最新仲裁判斷請注意⚠️
雇主通知勞工錄取後 #反悔取消錄用
新北仲裁 #不可以 還要 #給3個月薪資💰️
**案摘**
4/9公司發錄聘通知
#告知可彈性選擇報到時間
4/16小婷辭職+回覆公司接受聘用
#同時詢問可否延後報到
4/17公司取消錄取通知,害小婷兩頭空
5月 調解不成立,雙方合意 #申請仲裁
9月 新北仲裁委員會判斷出爐
👉️4/16回復承諾時契約即告成立
👉️勞方明顯並 #未拒絕被聘,資方事後取消錄取,是 #不合法終止勞動契約
👉️雇主應 #給付3個月試用期薪資
👉️而且 #不能要求勞工補服勞務
#新北仲裁案量全國第一
#新北上半年仲裁案量占全國7成
🔎仲裁好處
不用上法院,但仲裁判斷跟法院確定判決同一效力
訴訟外解決紛爭,更省時省力省💰️
想知道更詳細,來看新聞稿
新北勞動雲 #勞資關係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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