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費可以延緩繳納,誰符合資格?】🙌

投保單位或被保險人因受疫情影響,導致遞延繳納或無力繳納健保費者,健保署提供「#健保費緩繳」方案✨✨✨

🔹申請期間

109年4月1日至109年9月30日

👉🏻填寫「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緩繳申請書」並經健保署認定,可提供相關協助措施💪🏻💪🏻

🔹認定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① 經向各縣(市)政府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通報減班休息之投保單位

② 符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9條第3項之規定,由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受影響之產業或事業,及與產業相關之被保險人

🔹緩繳期間

保費年月為109年2月至109年7月之保險費,可申請延緩6個月繳納,緩繳期間免予催繳、免徵滯納金及移送行政執行

👉🏻更多資訊及下載文件看這裡

https://bit.ly/2TuI2Ir

#五星鼓勵全民健保快易通APP

#健保25永遠的健康好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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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健保署臉書粉絲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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