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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無法取得雇主積欠工資之金額證明亦無法查證時,可墊償嗎?

 

一、事業單位確有積欠工資之事實,惟雇主於歇業後行蹤不明,致勞工無法取得雇主積欠工資之金額證明,查證單位亦無法取得有關資料以供查證積欠工資之始期、期間及金額時,可不予墊償。

二、嗣後勞工於法定期限內取得雇主積欠工資之金額證明,重行向勞保局申請墊償工資時,該局可依有關勞工法令之規定辦理。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墊償-勞工/員工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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