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來源國本次疫情暫停輸出,致雇主無法於招募許可、入國引進許可期限屆滿前引進移工時,權益如何保障

 

A:

雇主可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於原許可屆滿之日前後30日內,向本部申請延長3個月內引進期限,並以申請1次為限。

 

資料來源:

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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