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勞動權益

 

民眾因不可抗拒的因素,提請離職時,雇主是否能提出「未滿最低服務年限」要求不得離職或賠償違約金呢?

 

過去與大家分享各種勞動權益時,均有提及勞動契約的重要性,在法令中彈性的空間,需要藉由勞資雙方訂定勞動契約來協議,而最低服務年限也屬於類似的情形。而依照勞基法第15條之1的規定,若雇主要與勞工約定最低服務年限,需要具備以下兩點之一:

 

(一)雇主為勞工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提供該項培訓費用者。

 

(二)雇主為使勞工遵守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提供其合理補償者。

 

意思是員工接受了雇主提供的專業技術培訓,或者為了雇主讓員工同意最低服務年限而給予相關補償,才能夠提出這樣的年限限制。但培訓的專業度與成本,相關補償的額度就仰賴勞動契約的約定以及實際狀況的判斷。

 

相關法規:https://www.mol.gov.tw/service/19851/19852/19859/14628/

 

#最低服務年限 #勞動基準法 #第15條之1

87353390_2714030738686074_3985978574107574272_o.jpg

資料來源:

台灣就業通 TaiwanJobs WDA

arrow
arrow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人資HR兼總務 的頭像
    人資HR兼總務

    人資HR兼總務經驗分享的部落格

    人資HR兼總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