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我們,想為你多做一點~

為減輕職災勞工的不便

申請續領次年的職業災害生活津貼或看護補助時

以下的失能項目,

可以不用再重新開立失能診斷書審查:

📍 皮膚排汗功能喪失

📍 截肢

📍 器官摘除

📍 視力

📍 聽力

📍 失能達終身無工作能力者

若有相關問題,

可洽詢本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 02-89956666 分機8287(上班日8:30-17:30)👈

#職災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職業災害勞工生活津貼

#職業災害勞工看護補助


75224787_2629369340453671_1031258751992070144_o.jpg
 

資料來源:

勞動部官方臉書粉絲團

arrow
arrow

    人資HR兼總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