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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資訊 ✨自費就醫超過 10 日,6 個月內可向健保署申請退費✨

 

😱「怎麼辦!我因為補辦的健保卡還沒拿到,先自費看醫生,現在要超過補卡期限了還沒收到卡,押金是不是拿不回來了」

 

😁「別慌!你這個屬於『不可歸責事由』的一種,若超過 10 天可以向健保署申請退費喔!」

 

🤓若是因為不可歸責之事由而無法於就醫日起 10 日內(不含例假日)回到原就醫院所補證退費的人,可以在急診、門診或出院日起 6 個月內準備好核退申請書、收據正本等相關單據,向就醫院所所在地的健保署轄區業務組申請退費!

 

#不可歸責事由有哪些

 

🤓天災、跨區就醫、卡片毀損或遺失已申請換發但就醫 10 日內未收到新卡、院所電腦系統故障等……

 

#健保署各轄區服務據點

 

📗傳送門:http://bit.ly/34biUt8

 

#衛福編編時間

 

🤓由於自費就醫超過 10 日退費是有如上述條件限制的,衛福編編提醒大家,還是要記得隨身攜帶健保卡;或是自費後 10 日內儘速回原就醫院所辦理退費~

 

🤓下載核退申請書或有申請退費的問題請至:

健保署官網→一般民眾→自墊醫療費用核退

 

🤓也可撥打健保諮詢服務專線:

市話撥打 0800-030-598 或 4128-678(不須加區域碼)

手機改撥 02-4128-678

 

🤓當然,還要請大家多多直持我們的姊妹站 健保署 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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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衛生福利部臉書粉絲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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