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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云云是時薪制部分工時勞工,老闆跟她說:「國慶日我人手不夠,妳來12小時,我給妳2000元。」這樣的工資夠嗎?
A:國定假日出勤8小時內應給予2倍工資,逾8小時部份前2小時應給予4/3倍的工資,2小時以上則應給予5/3倍工資。云云的例子來說:目前時薪勞工基本工資為150元,老闆至少應給前8小時2400元(150元X8小時X2倍),另外有4小時的延長工作時間薪資應為900元(150元X 4/3 X 2小時+150元 X 5/3 X2 小時),所以云云國慶日出勤12小時,這一日老闆至少應給工資是3300元(2400+900),只給2000元是不夠的。勞工朋友如果因此有權益受損,可向工作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維護個人權益喔!
參考法規:勞基法第24條 https://bit.ly/2lSdXoj 、勞基法第39條 https://bit.ly/2kKPAc0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資爭議調解申請: https://bit.ly/2lO7o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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