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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保喪葬給付不限制只能家屬請領喔】
👉只要是在國民年金加保期間(65歲前)死亡的被保險人,就可以由「支出殯葬費的人」請領喪葬給付。
👉如果是在「國保退保期間」或「65歲以後」死亡的人,由於死亡時不是國保被保險人,所以不能請領國保的喪葬給付。
另外,給付金額是按被保險人死亡當月的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五個月
💰自104年1月日起,金額為18,282元。
更多詳細介紹請看⬇️
https://www.bli.gov.tw/0101975.html
#國保 #喪葬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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