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Q:我家阿尼契約期滿將準備回國,因阿嬤仍需要有人照顧,我該怎麼辦呢?🤔

 

A:外籍看護工聘僱期間屆滿或預定出國前4個月內,家庭外籍看護工未離境或轉出時,你可提出重新招募申請喔!,

阿嬤如果屬於以下情形,可適用重新招募免再評估機制,也就是在申請重新招募時,可以不必再到醫院機構🏥進行評估,適用的對象如下:

 

🚩第一類:被看護者80歲以上,曾被醫療機構🏥評估認定有嚴重依賴或全日照顧需要。

 

🚩第二類:被看護者曾被醫療機構🏥評估認定有全日照顧👩⚕👨⚕需要,且為腦性麻痺、背椎損傷或嶻肢導致生活功能明顯受損。

 

🚩第三類:被看護者曾被醫療機構🏥評估認定有全日照顧需要,且由醫療機構🏥開立符合全癱無法下床,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植物人等相關證明💳。

 

阿尼回國,我們都祝福她,希望返回家鄉也能有好的發展。

接下來家人也趕快來替阿嬤辦理重新招募吧!

 

🔖詳情請參考👉https://reurl.cc/lLLGE9

📢 喜歡本文歡迎【按讚】+【分享】,讓更多朋友得知實用的勞動法令與資訊!

#外籍勞工

#移工權益

72322811_1372988832867350_1223884620718669824_n.jpg

 

資料來源:

勞動臺北官方臉書粉絲團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外籍看護 看護 看護契約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人資HR兼總務 的頭像
    人資HR兼總務

    人資HR兼總務經驗分享的部落格

    人資HR兼總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