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桃園市109學年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開辦囉~

桃園市政府109學年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受理申請期間自110年6月20日至110年8月20日止,如經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審核通過,可再向本局申請「桃園市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最高再補助1萬1,800元。

   考量部分勞工因資訊不足而未及時申請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以致影響權益,本局將申請資格放寬至雖未領有勞動部該補助,但符合「本補助計畫申請資格者」,亦可提出申請。

   此外,本局配合勞動部就學補助規定,新增勞工雖於110年6月21日已就業,惟109年3月17日至110年6月20日內非自願離職並經核付失業給付,且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仍可申請之條件及「線上申請-桃園網路e指通」受理申請方式,相關申請規定請參閱本局公告內容。

   本計畫採加碼補助,補助金額參考「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子女教育補助標準,針對就讀私立大專院校的失業勞工子女,可先向勞動部申請2萬4,000元補助後,本市最高再補助1萬1,800元之助學補助。只要您是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讀私立大專校院,且符合申請資格者請檢附相關文件,以掛號方式或至桃園網路e指通向本府勞動局提出申請。

   申請資格、相關簡章及申請書等資料可至本局、本市各就業服務中心(台)或公所免費索取,或至本局網站(https://lhrb.tycg.gov.tw/)下載。如有其他疑問,請洽詢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勞資關係科03-3322101轉分機6802、6803。

 

資料來源: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arrow
arrow

    人資HR兼總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