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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重大職業災害案件時,除了迅速搶救確保人員安全以外,雇主還有一個重要的任務,那就是 #保持現場原狀並在8小時內通報勞檢機構 

否則就違反了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將會面臨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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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下列職業災害之一者,雇主應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一、發生死亡災害。

二、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3人以上。

三、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

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災害。(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

職業災害通報管道,可以選擇以電話或網路通報:

一、通報網址:https://insp.osha.gov.tw/labcbs/dis0001.aspx

二、各勞動檢查機構通報專線詳見:https://reurl.cc/Q7R2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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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勞動部官方臉書粉絲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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