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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身心障礙者創業協力補助計畫】

為協助具有工作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事業經營,透過營業場所租金補助,減輕創業初期之壓力與負擔,並協助其事業穩定經營。

申請期限:自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1月30日止。

營業場所租金補助標準如下,最長補助2年:

第一年:補助金額為每月實際租金之60%,且每月最高不得逾新臺幣1萬元;

第二年:補助金額為第一年核定補助金額之50%,每月最高不得逾新臺幣5千元。

計畫內容與申請方式詳見:

https://www.labor.taichung.gov.tw/1368445/post

 

資料來源:

勞動in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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