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權益

休息是為了走更長遠的路,休假制度是希望讓辛苦的勞工充分休息,

目前勞動基準法規定「假」有4種,分別是「例假日」、「休息日」、「國定假日」及「特休假」,你有想過這些假別,有什麼不同嗎?

小編彙整──假別跟薪資

#例假日

每工作7日中,應有1日休息,作為例假,

但不一定是「週日」,可由勞資雙方約定。

⚠️如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等原因,雇主使勞工須在例假工作,雇主必須加發1倍的工資,並另給1天補假。

#休息日

每工作7日中,至少有1日休息日。

⚠️休假日上班,須經過勞工同意,除當日工資外,須另付加班費。

想知道加班費怎麼算?

加班費試算系統:https://labweb.mol.gov.tw/

#國定假日

政府規定放假的國家紀念日、節慶,均為國定假日。

⚠️國定假日上班,須經勞工同意,除當日工資外,須另付一日工資或1天補假。

#特休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獲得特別休假。

依勞基法§38Ⅰ規定,應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6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3日。

二、1年以上2年未滿者,7日。

三、2年以上3年未滿者,10日。

四、3年以上5年未滿者,每年14日。

五、5年以上10年未滿者,每年15日。

六、10年以上者,每1年加給1日,加至30日為止。」

⚠️貼心提醒各位雇主,如限制員工請休,可能處2-100萬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

勞動基準法更多假別  https://reurl.cc/4m9jxv

#休假制度

131262160_3485043511584789_9080689485671772231_o.jpg

資料來源:

台灣就業通 TaiwanJobs WDA

arrow
arrow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人資HR兼總務 的頭像
    人資HR兼總務

    人資HR兼總務經驗分享的部落格

    人資HR兼總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